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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软件其实不免费?

即时通讯官网6月15日讯:企业即时通讯小编了解,手机应用开发商与手机厂商一旦达成合作协议,双方的分成比例一般是四六开。双方每个月结算一次,当月结算上月合作分成收入。
  在该协议的详细文本中,记者看到,这些利润是指手机用户激活启用包括游戏等产生的费用,如果一个应用的扣费为3元,扣除渠道费和一些坏账之后的收入就是双方最后分成的利润。
  同时协议内容还包括收入预估,如果一台手机安装使用了应用开发商的一个产品,按每个应用2元人民币计算,按照60%的收入,扣除所有费用,手机厂商就能收到大约0.7元的利润,如果用户安装使用了应用商3个应用,共计6元,扣除所有费用,手机厂商可以拿到大约2.3元人民币。
  示例:每个应用2元,厂商能拿到0.7元
  即时通讯软件小编获悉,如果一台手机安装使用了应用开发商的一个产品,按每个应用2元人民币计算,按照60%的收入,扣除所有费用,手机厂商就能收到大约0.7元的利润,如果用户安装使用了应用商3个应用,共计6元,扣除所有费用,手机厂商可以拿到大约2.3元人民币。



[发表人:unmsg 来自:联信UM企业即时通讯软件官网 发表时间:2013-06-15 ]